领了结婚证,但是户口本上还是未婚状态,需要带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个人申请书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本信息更正。《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这也太搞笑了!为什么婚姻登记处不能敲个章!这样给那些心术不正的人多大的骗人空间阿
去派出所改
现在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