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4)现役军人;(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