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债的相对性,债权人只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的儿子作为无关第三人,不负有偿还责任。
2、债的相对性是指债能够且也只能对债权人和债务人产生拘束力。由于债本质上是当事人之间一方请求他方为一定给付的法·律关系,所以债权不能像物权一样有追及性,而只能对特定人产生效力。
3、倘若父母去世,儿子继承父母遗产,则儿子应当在遗产继承范围内偿还债务。
4、《继承法》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