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满16周岁,可以本人办理。 未满16周岁申请人办理护照应由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陪同,并出具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同意为儿童办理护照或旅行证的书面声明。
一、办护照需要的材料:
1、身份证原本。
2、相片。必须在公安局指定的照相馆拍照,也可以在出入境拍照,但记得一定要拿拍照时的回执。
二、护照办理地点:
必须本人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军人在部队或工作单位驻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关于在外地上学、工作是否可就近在学校、工作单位所在地办理,可向当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咨询办理方法。
三、出国护照办理程序:
照相 → 领表 → 填表 →贴相片 → 交表 →领回执 → 缴费 → 交缴费收据 → 领证
四、护照办理费用:
1.首次申请、换发、损毁补发护照:200元/本。
2.丢失补发护照:400元/本。
3.项目变更加注:20元/项。
五、护照办理时间:
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偏远地区或交通不便的地区或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护照的,经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延长至30日。
不需要。满16周岁后,护照办理程序与成年人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