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24.6m或7层以上视为高层建筑;在日本,31m或8层及以上视为高层建筑;在英国,把等于或大于24.3m的建筑视为高层建筑。中国规定10层及10层以上或房屋高度大于28m的住宅建筑以及房屋高度大于24米的其他高层民用建筑混凝土结构为高层建筑。
在中国,旧规范规定:8层以下的建筑都被称为多层建筑,而接近20层的称为中高层,30层左右接近100m称为高层建筑,而50层左右200m以上称为超高层。
在新《高规》即《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里规定:10层及10层以上或高度超过28m的钢筋混凝土结构称为高层建筑结构。当建筑高度超过100m时,称为超高层建筑 。
中国的房屋6层及6层以上就需要设置电梯,对10层以上的房屋就有提出特殊的防火要求的防火规范,因此中国的《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
扩展资料
当高层建筑的层数和高度增加到一定程度时,它的功能适用性、技术合理性和经济可行性都将发生质的变化。与多层建筑相比,在设计上、技术上都有许多新的问题需要加以考虑和解决。
主要有:
①总平面布局要加大防火间距,处理严重的日照干扰,为大量集中的人口疏散和停放车辆安排通道和场地。
②在符合功能要求的基础上将多层重复的建筑平面布局标准化、统一化,以满足主体结构、设备管线、电气配线分区、防火疏散等竖向设计技术的要求。
③合理布置竖向交通中心,确定楼梯、电梯的数量和布置方式,保证使用效率和防火安全。
④内外建筑装修、构造、用料和做法必须适应因风力、地震、温度变化等所引起的变形和安全问题。
⑤在建筑艺术方面要考虑高大体型在城市和群体中的形象和全方位造型效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高层建筑
。《住宅设计规范 GB 50096—1999(2003年版)》 1.0.3 住宅按层数划分如下: 一、低层住宅为一层至三层; 二、多层住宅为四层至六层; 三、中高层住宅为七层至九层; 四、高层住宅为十层及以上。 2。《办公建筑设计规范 JGJ 67-89》 第1.0.3条 办公建筑按高度划分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建筑高度24m以下为低层或多层办公建筑; 二、建筑高度超过24m而未超过100m为高层办公建筑; 三、建筑高度超过100m为超高层办公建筑。 3。《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JGJ 37-87》 第1.0.5条 民用建筑高度与层数的划分 一、住宅建筑按层数划分为:1~3层为低层;4~6层为多层;7~9层为中高层;10层以上为高层。 二、公共建筑及综合性建筑总高度超过24m者为高层(不包括高度超过24m的单层主体建筑)。 三、建筑物高度超过100m时,不论住宅或公共建筑均为超高层。 4。建筑抗震设计规范中3层~8层为多层;9层以上为高层。 5。 一般认为建筑总高度超过24m为高层建筑,建筑总高度超过100m为超高层建筑。小高层,人们一般把8层至12层的建筑称为“小高层”(各地概念有别)。小高层住宅一般一个单元一部电梯。 多层、高层、小高层、超高层。。。建筑设计规范、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建筑防火设计规范没有真正意义上统一规定。各个时代规定也不同! 这也许就是未来的行业上应该做的工作,只有统一标准才能有好的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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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条件:6层以上、24米以上的为高层建筑,超过100米的为超高层建筑。
高层民用建筑
一类
住宅
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
公共建筑
(1)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公共建筑;
(2)建筑高度24m以上部分任一楼层建筑面积大于1000m2的商店、展览、电信、邮政、财贸金融建筑和其他多种功能组合的建筑;
(3)医疗建筑、重要公共建筑、独立建造的老年人照料设施;
(4)省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和防灾指挥调度建筑、网局级和省级电力调度建筑;
(5)藏书超过100万册的图书馆、书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