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自立场都没错。
错的是不懂妥协。
确切说不懂:讨债怕欠债。
对付办法就是:
1、让他把发票亲自送过来。亲自送过来的好处是:可以给你打收条。
2、等什么时候保险报销了,再给你钱。但是请亲自来取,因为我也要收条的。
3、不放心的话,一起去保险公司,时间由欠债方定。
4、不同意以上3条,请上法院起诉,诉讼费几十块我出,律师费几千块你出。
看来你有保险,那么保险没定损吗?好像不是说花多少钱修车就给报销多少的吧。你现在先行垫付是有一定风险的,需要先由保险定损,如果对方有超出保险报销范围的支出你们双方再研究解决。
约他到一个双方都愿意去的地方,面对面给资料,给钱(建议去你当地的保险公司,随便交案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