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银行卡背面黑色区域,商业银行开办银行卡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开业3年以上,具有办理零售业务的良好业务基础;
(二)符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监控指标,经营状况良好;
(三)已就该项业务建立了科学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有明确的内部授权审批程序;
(四)合格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相应的管理机构;
(五)安全、高效的计算机处理系统;
(六)发行外币卡还须具备经营外汇业务的资格和相应的外汇业务经营管理水平;
(七)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发卡银行对贷记卡的取现应当每笔授权,每卡每日累计取现不得超过2000元人民币。发卡银行应当对持卡人在自动柜元机(ATM机)取款设定交易上限。每卡每日累计提款不得超过5000元人民币。
储值卡的面值或卡内币值不得超过1000元人民币。商业银行发行认同卡时,不得从其收入中向认同卡单位支付、捐赠等费用。
发卡银行依据密码等电子信息为持卡人办理的存取款、转帐结算等各类交易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计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据。发卡银行可凭交易明细计录或清单作为记帐凭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银行卡管理办法
银行卡的信息磁条在银行卡背面黑色区域。
补充:银行卡磁条信息
第1磁道的信息格式:
第1磁道数据编码最大记录长度为79个字符,数据字段的顺序和长度应与表1给出的第1磁道信息格式一致。
第1磁道为只读磁道。
第2磁道的信息格式:
第2磁道数据编码最大记录长度为40个字符,数据字段的顺序和长度应与表2给出的第2磁道信息格式一致。
第2磁道为只读磁道。
第1磁道信息:主账号、姓名、有效日期、附加信息。
第2磁道信息:主账号、有效日期、附加信息。
所有银行卡磁条必须使用第2磁道。第3磁道是否使用由各发卡机构自行规定。第1磁道暂不使用,保留将来酌情使用。
第2磁道作为交换磁道,各发卡机构在进行识别和信息交换时以第2磁道为准。
在词条的整个位置。。。。。你如果想剪磁条而不破坏读取的想法还是先收了吧。
有三条磁道,
黑色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