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残疾人合法权益的内容有康复权、教育权、劳动权、文化生活权、社会福利权、环境友好权等六个方面。主要表现建立康复机构提供给残疾人使用;在普通学校不得拒绝有自适力的残疾人学生入学,对不具自适力的学生进行特殊教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三条 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禁止侮辱、侵害残疾人。禁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残疾人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