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双方在签订房管局制作的《存量房买卖合同》后,就可以携带所需证件,到位于省城府西街的房地大厦二楼交易大厅办理过户手续了。
买方需要提供的证件包括: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如不是本地户口需要提供一年的纳税证明。卖方需要提供的证件包括: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始购房协议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如已婚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共有人同意出售意见书。当房管局受理了过户申请后,可以在20个工作日内拿到房产证。
太原市房管局工作人员提醒购房者:在购买之前,购房者最好和房主一起,拿房产证到房地局查一下档案,看该房屋是否有抵押、转让等债务关系,如果没有则可放心交易。此外,还应考虑到该二手房是否正在出租,租赁人有优先购房的权利。还完贷款后怎么拿回产权贷款时,房产作为抵押物归属银行。那么,还完贷款后,市民应该怎么拿回产权呢?
如果贷款时产权证是抵押在银行的,那么市民在还完贷款或提前还清贷款后,带上身份证、抵押物凭据、借款合同和发票等,直接去银行办理相关手续就可以了。在银行办理完结算手续,会领到一个还款凭证,银行还会把产权证正本、买卖合同正本一并还给购房者。这样购房者就可以拿回完全属于自己的产权证,和银行没有什么关系了。
此外,如果购房者在抵押房产时做了抵押登记,那么房产证上会标明该房产有抵押记录,在贷款未还清前,这个“标注”就会一直跟着房产证。购房者在还完贷款之后,还需要去房管局撤消抵押登记。具体步骤是:购房者在银行办完结算手续后,和银行工作人员一起去房管局撤消抵押登记,再盖上注销的章即可。
落户和房产抵押没有直接关系,对于在银行按揭购买的商品住房,其按揭还款未缴完,《房屋所有权证》还被银行质押的,可提供银行按揭合同、购房合同、开发商开具的缴款收据(核原件、留复印件并加盖“原件和复印件一致”审核章及审核人名章),还要提供物业开具的入住证明,即可代替房产证。
房产抵押给银行,并不是把房产证放在银行,而是去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房产证上会打印上“此房产于X年X月X日已经抵押给XX银行”等,有他项权证是在银行。房产证实际上一直在你的手里,不会影响到基本功能。
只需要把你的二手房房产证抵押给对方就好了,户口本不受影响,也无需给对方拿着。但是需要抵押户口本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