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失业补助金一般是1到8号到账。
失业保险金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扩展资料:
在下列情况下,停止发放失业救济金及其他费用:
(1)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期限届满;
(2)参军或者出国定居的;
(3)重新就业的;
(4)在无正当理由,两次不接受劳动就业服务机构介绍就业的;
(5)在领取失业救济金内被劳动教养或者被判刑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失业保险金
上海市失业补助金不是几号发的。需要通过自己申请,审核通过之后才会发。而且申请之前有缴纳五险一金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