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购买商住商品房,即底层店面以上住房的,其营业店面和住房部分在购房合同中有明确区分的,其住房部分支出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
店面和住房部分分别贷款的,住房部分贷款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住楼整套混合贷款的,以购房合同中住房部分价款所占权重,视同贷款中住房部分贷款权重,来确认住房部分贷款。这属于住房贷款的部分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
商住房在购房合同中无明确区分营业店面及住房部分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付房款或还贷。职工购买商住二手房或自建、翻建、大修商住房的,其营业店面和住房部分价款或费用在有效估价报告或证明中有明确区分的,可参照购买商住商品房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付房款或还贷。
店面带有夹层,使用者将夹层用于居住的,仍是属于店面,不能视其为商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