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看是国家出让土地还是集体土地。如果是国家出让土地,土地使用权是公公的,根据房地一体原则,房子也是公公的,若你有证据证明购房款是你与你老公所出,对方应当予以返还,如有证据属于因其他原因只是委托公公代持挂在他名下,可以要求他过户给你,但对于其儿子遗产部分应该按照继承法分割。如果是集体土地,根据一户一宅的原则,只要你户口在宅基地内,就享有份额,同时你公公也享有份额,如果需要析产,对方可以给予份额部分的补偿。
房产证和土地证应该是一起下来的。你说公公有土地证。并没有房产证。房产证归属于谁?是在你老公的名下吗?房子应以房产证为主。如果是在你老公名下。他去世。你就是第一继承人。如果都在公公名下,你只有居住权。房产并不属于你的。起诉也无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