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所住了20天,一般解决的办法就是一般性的违法行为,被强制拘役管制,到了管制和拘役时间到了就放弃了出来了,这些事情就是一般性的事件,拘留所到时间就把人放了出来,一般也解决不了。除非被拘留期间发生疾病,或者家庭变故,可以申请暂缓。如果是刑事案件,还有团伙性质,公安机关在补充调查,那就等结果了,在法院没有宣判期间还是要在拘留所住着,被判刑之后,刑期会扣除在拘留所呆的时间。所以住了20天就住着吧,没什么好办法,法制社会,谁也不敢徇私枉法。
一般因犯法行为被拘留,最好要服从管教,在里边好好反省自己,有个悔改的态度。
争取住20天之后,出来能洗心革面,重新塑造自己。
以后做一个守法的居民,遇事表那么冲动就好~
没办法解决,老老实实住20天就是了。肯定犯了错,才进去住。既然已经有错,那就进去老实反省,看看问题在哪里,尽量改掉以后不要再犯同样错误。二十天也不长,很快就出来,不过主要还是引以为戒,出来能够想法弥补犯过的错那就最好了。。。
最佳办法是等着。拘留时间自被执行的第二天计算一天,如一号被拘留,至当月二十一号为二十日。你等着拘留期满,到拘留所门口接人吧。
另,如你认为公安机关作出拘留决定错误,需要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可以向原决定拘留的公安机关申请暂缓执行拘留,公安机关将视作出同意或不同意暂缓执行的决定。
除了默默的承受因果之外,如果觉得冤枉,不服气的话,可以诉诸于当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