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如果你们双方有深厚的感情基础,她要求加她的名字是合理的;如果只是凑合结婚的,她要求加名字是不合理的。现在看来,你们之间没有丝毫感情,只是为结婚而结婚,加名字不合理。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是不合理的,因为法律规定婚前财产在离婚时婚前财产归持有方,意思是房子是婚前财产离婚时房子是你自己的,这就带来了一个问题如果你不在房产证加女方的名字,对方就会没安全感,也显得你小心眼,对你是不利的这样的话你很难找到合适的女朋友,婚姻要互相信任,绝大数婚姻都是为着白头到老来到,未雨绸缪只是少数,我认为只要结婚对象是你爱的人为何不能给与安全感呢?连起码的信任都没有婚姻还有什么意义?相互理解互相信任才会幸福快乐。
存在就是合理的,你不同意就不和你结婚罢了,但是可以看出女方人品不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