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任欠我一万块钱,让他还他说现在没钱还,也不肯签欠条,因为欠条上写了承担法律责任的字眼。怎么办

2024-12-15 14:54:03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您好!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我给您的回答是:

答:向人民法院提前诉讼。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有欠条,本人手印等有证明、证据的情况之下,是受法律维权的。如果没有,可请转业律师带领相关人员前往法院进行诉讼、讨要。一经法院审判,相关人承认自己有借款等行为时,是法律允许保护维权范围之内的!

回答2:

协商解决为上策。
因为在婚姻存续期间你要举证金钱归属是很困难的事。

回答3:

不要打电话和他说这事,用微信和他聊也可以留下他欠钱的事实,然后你就可以去法院起诉他了。

回答4:

“因为欠条上写了承担法律责任的字眼”这些不用写
只要是欠条就行了。
欠条的正文要写清欠什么人或什么单位什么东西、数量多少,并要注明偿还的日期。
落款要署上亲笔签名。

回答5:

这种情况只能走法律程序了。你想告他吗?还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