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底商,是独立的二层吗,还是高层建筑的底商?
这在规范里是不一样的,如果是独立的二层,是可以用一个安全出口的,见如下:
参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5.3.2 公共建筑内的每个防火分区、一个防火分区内的每个楼层,其安全出口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 个。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设一个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
1 除托儿所、幼儿园外,建筑面积小于等于200m2 且人数不超过50 人的单层公共建筑;
2 除医院、疗养院、老年人建筑及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等外,符合表5.3.2 规定的2、3 层公共建筑。
表5.3.2 公共建筑可设置1 个安全出口的条件
耐火等级 最多层数 每层最大建筑面积(m2) 人数
一、二级 3 层 500 第二层和第三层的人数之和不超过 100 人
三级 3 层 200 第二层和第三层的人数之和不超过 50 人
四级 2 层 200 第二层人数不超过 3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