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跨省转移社保的问题

2025-01-06 15:5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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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社会保险转移流程: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回答2:

按照中国现在的社保政策,不建议转保,
如果你确认想转保,可参考如下流程:
一、在北京社保局打印你的缴交凭证(或电话咨询北京社保局,可能自助在网上打印);
二、凭这个参保的凭证,提交到你现在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社保局会让你填写一份《社保转入申请表》,连同原来的参保凭证一起交给现社保局即可。
后面,你现在单位的社保局会对接北京的社保局,把你在北京缴交的个人部分的钱转到你现在所在市的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