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房屋买卖纠纷,卖主不承认签字,中间人装糊涂。买主应该怎么告倒他?

2024-12-15 20:23:30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1、这个问题比较麻烦,不单单是签字的问题,关键是没有进行过户登记,所以产权证没有改过来,打官司法院认产权证。
2、这个官司你先不用着急,现在你们占主动,反正房子是你们住着。
3、如果对方已经起诉,你们可以应诉,现在看先按照程序走。诉讼策略:
一是看对方怎么提供证据。我国民法证据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既然对方是签字了,他说是他儿子代签的让举证,如果他不敢进行文字鉴定,然后你们向法院提出进行文字鉴定。
二是看法官的态度。如果法官认为对你们有利,你们就这么应诉;如果法官认为合同待定,转让无效,你要马上提出反诉(这个时机非常重要,过早提出等于你们也认,转让无效了。如果过晚提出,法院有判决了你们就败诉了),反诉就意味着房子保不住了。反诉的请求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这个损失相当于房子增值的部分,比如房子是10万元买的,现在已经升值到30万元了,你们要求对方赔偿20万元,然后他们再退回10万元,这样算起来你们不受损失。所以,你们一定记住最后这一招!!
三是在诉讼中,一定坚持对方不讲诚信,在签订合同到履行合同有过错。
4、关于刑事责任问题,从你反映的情况看,不存在诈骗、伪证罪问题。这个既没有主观的故意,也没有客观的事实。当事人就是现在买房子后悔了,为想要回找借口。证人说记不起了,就是怕得罪对方,没有关系,有签字。就是没有签字,做假证,在民事诉讼没有伪证罪。所以,这个问题不提了,再谈意义不大,反而自己的观点得不到法院支持,自己更被动。

回答2:

让他们告去吧,谁主张谁举证,举证不能,就应当承担败诉的风险。既然他们主张合同无效或可撤销,那就应当由他们来举证。应诉时你们实话实说就是了。关于刑事犯罪,由于这些不属于刑事自诉案件,依法应当走公诉程序。但是个人觉得没有这个必要。

回答3:

这样的案子建议你请当地的律师协助你处理。。关于房产纠纷,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房子的所有权归你所有。关键是你的证据太少了 ,争议又很大,赢的把握不是很大,最好是去律师事务所带着你的证据和所有资料去咨询律师。他们才是真正能帮你解决问题的人。
现在的房产纠纷太多了,我在此支持你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绝不要让小人得志。

回答4:

首先,对方告你指出名字不是他签的,根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对方承担举证责任,他们必须提出证据证明字不是他们签的,如果不做笔迹鉴定,也拿不出其他有力证据,将承担举证不力的责任。
其次,你们当时签订的合同,交款的单据等也是有利的证据,能够证明买卖事实的存在。
关于是否能以诈骗罪、伪证罪起诉对方,按你说的情形,对方属于单方违约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你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返还款项并支付违约金。

回答5:

正义我喜欢,冲着这俩字我得认真分析分析:

1.卖主反过来告我,说合同上的卖方名字不是他本人签的
是不是本人签的,笔迹鉴定一下就知道了
另外,合同签了钱也交清了是吗,是的话根据法律规定即使没签书面合同但是一方履行了主要义务但是对方接受的话合同也是成立的。依据是合同法36条

2.本案结束后(或现在),本人是否可以以诈骗、作伪证等累似罪名将涉案的几人告上法庭
首先本案不涉及诈骗以及伪证等犯罪,而只是单纯的民事纠纷,即使其中可能有不真实的因素存在也只是合同欺诈行为而不是诈骗罪,至于伪证也不对,因为对方实际上是本人签字,只是对方抵赖否认罢了
其次即使涉及犯罪,那也是由检察院起诉而不是由你个人起诉,你只需向警方报案即可

总结本案,买卖纠纷的问题最后就是起诉对方要求对方协助过户登记,否则可以以违约为由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并且承担赔偿责任。依据是合同法107条。如果对方否认签名问题可以提出鉴定,对方不愿做鉴定则视为认同签字鉴定的证据效力
本案你有理有据,一手拿着合同一手拿着法律依据,打官司基本输不了。等打下官司就能凭着判决书自己去房产局过户,而无需对方协助了
希望对你有帮助,也衷心祝愿你早日维权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