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欠条在法律上生效,协议或者诉讼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只要双方在合法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的协议,当然是的。
有效的,你可以发来看下,有没有瑕疵
生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