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在那年,我在那所校园里认识了一个小男孩,他的名字叫做书。
我们经常在一起玩,每天只要一下课,我们就立马跑到学校的柳树园玩,我们每天打打闹闹嘻嘻笑笑的,真的是非常开心。但是到了四年级分班的时候我们分开了不再是同桌,也不再是同班同学了,那我们还是好朋友么?这个问题一直到我现在也解答不出来,因为我从三年级后我发现我喜欢上他了虽说那件事或许有些人说那时只是不懂事的小孩子怎么可能懂喜欢不喜欢,不过这也对好像还是有几分道理的、但我一直到现在已经上初中了我还是忘不了,忘不了那段感情、忘不了那段时光、忘不了那段回忆。所以这段往事渐渐埋藏在我心底了,永远永远也忘不掉了。而且上小学四年级分班了以后我们还是同一所学校,每天都会见面。虽说这是一件好事但这是我最心酸的时刻,我们每天见面只是擦肩而过彼此都不说活,我不知道是为什么,就这样一直保持着到了初中还是没能分到一个班每天还要那样会有时碰面都保持沉默。我也想过主动跟他说些什么,但说什么好呢?我并不知道。
或许因为我喜欢他在那次运动会上我很想和他坐一起,不过还好&坐在他对面了,我看见他很热的样子,把校服脱下来在档太阳我不禁对他说:“你在干吗呢?他只是像以前那样对着我笑,我感到很开心。后来我在别人的空间了看到了一篇日志有一句话正是我那天对他说的,你在干嘛?那个日志上这样写道如果女孩对男孩如下这样说表示喜欢你,我看到这就想到了他--书。
我只是希望能和他一起学习、一起开心、一起快乐伴在他左右,像以前一样。
我觉得孩子的父母的要做起最好的基本责任,如果你要是做不好父母的责任,那你要孩子干什么呢?所以大家呢,要把那个孩子让他培养出自己写作文,不要抄作文,抄的作文又不是你自己写的,有什么意义啊?那还不如不写了呢,我小时候做完就不丑,自己写,自己写的作文才有意义,才有珍贵珍贵的回忆。请大家给我点赞啊,同意的就点赞,不同意的给我写一下其他的内容,给我说一下,我哪儿说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