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民政部近日文件,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政局协议离婚的夫妻,需要经过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五个步骤。届满离婚冷静期后的30日之内,双方需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逾期不领则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毫无疑问,这是法律的倒退,这是女性权利的倒退,这与社会发展是完全不符的。
之所以提出“减少离婚率”,是因为近十多年来,我国的离婚率也在持续攀升。民政部公布的数据显示,从2003年起,我国离婚率连续15年上涨。离婚登记数量也不断增加。2008年离婚人数仅226.9万对,2018年依法办理离婚手续的共有446.1万对。2019年全国离婚登记人数延续上升的趋势,2019年三季度全国登记离婚人数310.4万对,同比增长7.1%。中国从号称世界婚姻最稳定的国家成为全球离婚率最高的国家。
要注意,动用国家的立法力量来“减少冲动离婚”,至少是从国家和社会层面的两个认识:
一、离婚是一件非常糟糕的事,能避免则避免。
二、离婚是一件特别容易冲动的事。说得好像结婚、生孩子的时候就人人深思熟虑似的。不仅没有结婚冷静期、生育冷静期,倒是纵容着各方力量劝大家“不要挑剔,随便找个人结婚就好”“船到桥头自然直”“两人没感情,生了孩子就好了。”
对于一些大龄女青年来说,甚至还听过这样的话术:“你年龄不小了,还不如随便找个人结婚,实在不行再离婚。”说这种话的,可能是来自母亲等至亲,带有一种朴素地“为你好”的想法。在她们眼中,三四十岁却从来没有结过婚的女性是怪胎;婚姻不幸被离婚的女性只不过是可怜虫。只要你曾经结过婚,就代表着你曾经顺从过这一套社会秩序了,只是被抛弃而已;那就不是你有独立意志的错,而是命苦的错。
——在旧的婚配伦理秩序中,这一切实现了逻辑自洽。
实际上,在中国的社会现状当中,结婚可能是冲动的,非理性的,以及带着各种“结给别人看”“完成一个任务”“跟谁不是结跟谁都无所谓”“时间到了”的想法占了结婚人数当中的很大一部分。反倒是离婚,包括有些大城市里为了买房子而离婚的,很少是冲动的,往往是经过慎重考虑的。
民法典的方向错了,只有设置“结婚冷静期”,才能减少离婚;而设置“离婚冷静期”,大家只会更害怕结婚。
问题就在于,宪法规定的“婚姻自由”,既有结婚自由,也有离婚自由,什么时候轮到民政部门工作人员来裁定,哪些人该离,哪些人不该离?这样是不是违宪了?是不是应当由成年人自己负责?
假设一种极端情况,如果婚姻冷静期内女方被家暴打死了,民政局办理业务人员和这条法律立法者要不要陪着坐牢?如果也一起坐牢,那我同意“离婚冷静期”。否则的话,为什么你不许离婚,造成的后果你却没有任何责任?
须知,离婚自由,是多少女人用命换来的。
如今,“离婚冷静期”的推出,就是与邓颖超的“一方想离即可离婚”的原则与观念背道而驰。这也就是说,重新把女性推回了丧失离婚自由的境地。
丧失离婚自由,意味的是什么?经济上的剥夺,生命的威胁。
那么更意味着,革命先烈们奋斗来的劳动成果,女革命家为广大女性争取到的自由,又拱手让出,女性再度失权。
所以,坚决反对“离婚冷静期”,我们不能再失去婚姻自由了。
如果说你想和你老公离婚的话,但是你的老公不同意,你现在不想看到他,一看到他就感觉到很烦,那么我其实可以明确的告诉你,如果说你真的打算和你老公离婚的话,那么没有必要经过他的同意。如果说你和他提出来你们两个如果说是和平离婚的话,他不同意,那么你可以。就是寻求法律的帮助,让法律来帮助你,也就是说你可以到法院里面起诉和他的离婚。
分居,到时间就可以离婚了。但是吧,能不离婚就不离婚,你先分居一段时间,看心里还有没有他,他没有你着不着急,
你们结婚几年有孩子吗?为什么会想到离婚 你不喜欢他了还是他不喜欢你了?凡事总得有个理由。不是说你想离婚就得离婚。这是双方的事情。新年快到了。有什么事应该跟他说清楚。实在不能调解,好说好散吧。
千万不要以为离婚后的风景会有多么美丽。如果你重新找一个,开始的时候是很新鲜的。但是过了若干年,你的感觉会和对现在的老公一样的。如果你觉得过日子你老公还过得去,那就凑活着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