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地税注销后多长时间内必须办理工商注销

2025-03-22 03:2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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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 原则上取得税务局的注销批准证书后应该尽快去办理工商登记注销,文件没有规定时间限制

    ⑴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

    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⑵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

    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⑶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

    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⑷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

    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自注销税务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⑸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

    应当在项目完工、离开中国境内前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2. 实行三整合一后,不再有税务登记证,办理了纳税清算后,直接注销工商登记证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