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自由、人权等价值观念都是随着社会历史发展而逐渐产生的,又在历史发展的不同阶段被赋予了不同的内容。不同的阶级、不同社会地位的人们,对民主、自由、人权的理解和要求是不同的;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民主、自由、人权的实现形式和途径也各不相同。脱离具体的历史条件、社会制度,把西方的民主、自由、人权等价值观念标榜为“普世价值”,从理论上讲是站不住脚的。美国实行总统制,英国是议会制并保留君主(因为其“光荣革命”是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同封建势力相互妥协的结果,具有不彻底性),法国是半议会半总统制,德国是议会制,几乎没有哪一个国家是照搬别国政治制模式的。-->说明民主、自由、人权的实现必须植根于本国的文化传统、国情和历史发展状况,没有统一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