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实的中国,共产党员的党员关系是不会丢的,只要是一名未受到组织处理的共产党员,只要党员关系所在的党组织存在,党员关系就永远不会丢。
2,在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过程中,由于一些特定的原因,党员的组织关系未能结转落地的情况是有的,但这并不能说就是党员的组织关系丢了,组织关系是可以找回来的。关键就是在找回的党员组织关系面前,党员的资格是否还有,是需要党组织鉴定的。一些党员由于党性观念、组织观念淡薄,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党费、不参加党的生活、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是要被党组织按不合格党员予以处置除名的。
3,很多地方在招录公务员政审时,是需要共产党员提交由基层党委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的。既然有基层党委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就证明党员的组织关系是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