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不是传销,但打着比特币或者虚拟货币的幌子进行虚拟诈骗的活动路见不鲜,实际上它们和虚拟货币一点关系没有。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在我国完全是合法的存在。在2013年的12.5比特币风险通知中央行等五部委明确把比特币定义为一种特殊的互联网商品,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可以自由的买卖,否定了其货币的属性。央行行长周小川则把比特币看成是像邮票一样的可交易资产。央行无权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