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的目的是为了离婚,女方都答应了,只是有一点代价,而且我认为这点代价不算什么的。作为一个男人为什么不能同意呢?这些东西加起来不到一万五的。感情都没有了,还有什么需要计较的呢。
电器值几个钱啊?就算性格不和,也是夫妻一场,女方这点要求都不能满足吗?
再说了,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总是要多付出一些嘛。
如果达不成共识,那就拖着呗,又不是女方要离婚的。
男方既想离婚,又不肯在财产上让步,那就拖着不离好了。
起诉到法院,看看法院如何判决就好了啊。
晕,总共没几个钱,拿走就拿走呗,换得一身轻松
离婚的话,夫妻的公共财产一人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