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收费人告知收费单位,是单位还是个人行为。既然收费,就应该有收费许可文件,如果没有就属于乱收费。道路边上的停车位属于公共停车位,应该是不收费的。我觉得应该是当地个人行为或物业公司的个人行为。这样的情况我觉得举报的话应该向物价局、工商局举报。因为我觉得涉及到两个层面:一是无许可营业;二是无许可乱收费。
公公车位不要
我怎么发现长安西部大道附近有人收停车费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