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人民币以下没有关税
一般是免税的,按照10%的税收,不到50块钱的税,一般是免收的。
按照10%的关税额度,邮寄税收不满50块的可以免税,自己携带,价值5000元以下免税。
最新的目录见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65号:
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放像机、音响设备、空调器、电冰箱(电冰柜)、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及外设、电话机、无线寻呼系统、传真机、电子计数器、打字机及文字处理机、家具、灯具和餐料。
数码相机、数码复印机、IC卡读入器、闪烁存储器、移动硬盘和网络摄像头等产品也纳入应属于上述商品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