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规定,合同的签订主体必须有民事责任能力。劳务施工队和班组不是民法上规定的有民事责任能力的人,他们签订的合同也就是无效的。
施工单位与劳务班组签订这种劳务合同,约定保质金合同是否是有效合同?一般保质金是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合同中约定的,与劳务班组的这种合同能否扣押剩余的工程款?如果没有约定时间,什么时候能向施工单位去追讨剩余的钱?
正式的劳务合同都是具有法律保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