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珠海市抢劫、抢夺案件下降32.1%,城市社会面上的治安状况明显好转,全年全市未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社会政治稳定。
据《珠江晚报》报道,据透露,在2005年刑事发案连续第4年下降的基础上,2006年全市刑事发案同比又下降了1.2%,其中抢劫、抢夺案件下降32.1%。去年市公安机关通过调整完善社区警务机制;强化社区治安防范;调整完善路面巡逻防控机制,强化路面控制;全面加强行业场所管理,控制住重点复杂场所等工作,目前珠海市初步形成了打防控一体的治安防控体系。年内,全市共破刑事案件7580余宗,同比增长4.6%,破案率同比增长2.5%。
记者还了解到,去年以来,市公安局共有161个集体和1469人次民警立功受奖,18人分获全国、全省“优秀人民警察”称号,其中邓万龙荣获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称号;全局执法办案质量进一步提高,未发生超期羁押、错误刑拘、错误逮捕和错误劳教案件等执法责任事故。
2005年1月16日至31日,珠海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接报治安刑事警情总数与上半月持平,其中,盗窃警情比上半月下降5.1%(入室盗窃警情下降9.9%,盗窃汽车警情下降10.5%,);诈骗警情下降15.6%。
在道路交通方面,本统计周期全市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84宗,造成13人死亡,9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67000余元,与上半月相比,事故宗数、受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下降31.2%、29.2%、53.5%,死亡人数上升44.4%。
2005年1月16日晚23时20分许,香洲区某实业有限公司驾驶员吕×瀚(男,33岁)驾驶粤C/C49×8号小型客车,沿珠海大道由东往西行至河排巴士站路段时,与骑自行车的陈×美、王×林及行人潘×东、邱×发生碰撞,造成陈×美、潘×东和邱×当场死亡、王×林受伤的特大交通事故,肇事后驾驶员吕×瀚驾驶肇事车辆逃逸。慑于强大压力,肇事者吕×瀚于次日上午向警方投案自首,吕×瀚已被刑事拘留。这是珠海市最近三年多以来发生的第一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
对于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机动车驾驶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了较严厉的处罚措施,对肇事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可处以罚款、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对肇事逃逸者终身禁驾;对肇事逃逸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警方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员,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按规定程序处理,切不可逃逸。春运已经开始,珠海市的客运高峰已经来到,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禁超载、超速、酒后驾车、无证驾车、疲劳驾驶,行人横过马路时要主动避让车辆,以确保广大市民能在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中欢度新春佳节。
这个可以上珠海公安局网站查询,不过数据统计得不是那么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