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文明是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是一个系统,只有把握了社会主义社会文明的内在系统机制及和谐文明的内涵,才能更好地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文明。恩格斯说,“文明是实践的事情,是一种社会品质”,也就是说,文明是人类生产实践的产物,它受社会形态制约而具有社会性。文明首先是实践的事情,是人类实践活动创造的成果,是人类为了自身生存和发展而进行的长期艰苦的劳动创造的结果。文明的产生与发展都根植于人们现实的物质实践活动之中。在唯物史观视野中,实践活动是人类文明赖以存在与发展的基石,因而对社会主义社会文明的系统分析也要建立在对实践及其基本矛盾的正确分析之上。
社会实践的形式多种多样,社会生活有多少种形式,实践也就有多少种形式。而在其中最重要的是以下几种:物质生产实践、精神生产实践、处理人与人的关系即改革社会关系的实践以及在物质生产实践基础上进行的生态生产实践。在人类的实践活动中,首先是物质生产实践活动,这是人的最基本的实践活动,也是决定其他一切活动的始源性活动。人们在进行物质生产创造生产资料的同时也创造了社会关系。社会关系虽然是因物质资料生产的需要而产生的,但并不总是与物质生产活动相适应的,对它需要不断地进行调整。这样,在物质生产基础上又形成了处理人们之间社会关系,调整和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即改造社会的实践活动。随着物质生产实践的发展,人类物质生活基础上又发展出精神生活领域,有了精神文化的创造活动,即人们改造自身主观世界的活动。在近代,由于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社会生产力大幅度提高,人类的物质生产实践在运用强大的技术力量不断地向大自然索取财富的同时,却破坏了自然界的生态平衡,使自身的发展陷入困境。这样,人类为了自身的生存与发展,促使实践的另一种形式———生态生产实践即保护和支持生态环境的实践形式应运而生。当代人类的实践活动就是由上述四种基本形式的实践活动所构成的系统,在此四种实践基础上便产生了人类活动的四大基本领域,即经济、政治、文化与生态领域。
与上述四种社会实践相对应亦就形成了当代社会主义社会文明的基本内容与形式,即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与生态文明。社会文明的发展是由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四大要素交互作用而向前推进的过程,而且这四个方面像人类实践活动一样,也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
首先,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离不开物质文明的协同作用。物质文明从根本上制约着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状况。经济的增长,生产力的不断提高发展,社会交往的扩大,为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还催生出主体理念、自由理念、平等理念、正义理念、宽容理念、民主与法制理念等政治理念和精神文化意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充分发展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发展创造了基本的物质条件。
其次,政治文明和物质文明的发展同样也离不开精神文明的指引作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为政治文明和物质文明的发展铸造共同理想和民族精神支柱,提供强大的精神凝聚力和浓厚的科学支撑,人文基础。在当代,文化与经济和政治相互交融,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精神文化的力量,深深融在民族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之中。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借助于传统风俗习惯、社会舆论、道德伦理等形式,通过“自律”精神规范人们的行为,调节社会各群体之间的利益冲突和矛盾,促进政治文明和物质文明的发展。而且,精神文明在日积月累的传递过程中潜移默化,使政治文明的理念广泛植根在社会民众的心中,并且为政治文明和物质文明的发展提供不断的文化生长资源,共同构成治国安邦的价值体系。
第三,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发展离不开生态文明的作用。自然环境和生态资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前提条件。“人本身是自然界的产物,是在他们的环境中并且和这个环境一起发展起来的。”当今日益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危及地球生命和人类社会的“全球问题”。如果这种情况长期继续,人类历史上创造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都将不复存在。我国人口众多,资源相对不足,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弱,特别是随着经济快速增长和人口的不断增加,能源、水、土地、矿产等资源不足的矛盾越来越尖锐,生态环境的形势十分严峻。因此,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生成良好的生态环境,增强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不可或缺的关联要素,也是“关系中华民族生存与长远发展的根本大计。”
所谓“文明和谐”主要是指在一定的条件下使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达到统一、协调发展,以协调、统一的价值取向调整、整合不协调、不统一的因素,实现文明和谐,也就是力图不断改善耗损抵触、对抗冲突、混乱失衡等社会机制运行不良的现实状况,在此基础上使整个社会达到一种和谐境界。我们所进行的社会主义社会和谐文明建设必然是一个全面发展、全方位的文明建设,它是一个包括物质、精神、政治和生态文明在内的全面文明系统工程,是社会摆脱落后状态,走向高度文明的社会历史进程。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仅要发展经济,使物质文明得到充分的发展;而且要实现文化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同时,还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而且要保护环境,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使生态文明得到进一步提升。这四者缺一不可,互相作用,构成社会主义社会和谐文明建设的全部内容。
二
我国社会正处于急剧转型的过程中,转型时期既可以是经济增长的黄金时期,也可以是社会矛盾高发期;既存在很多机遇,又面临许多挑战,那么在现阶段应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文明呢?总的来说,社会主义和谐文明的建设必须要正确处理以上四种文明之间的关系,使四种文明都得到发展,而不能只顾其一,轻视其他。不仅如此,也要关注四种文明自身的协调发展,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其自身也是一个系统,也需要协调发展。在这里,我们以政治文明为例,谈谈政治文明自身的协调发展。
政治文明是由政治意识文明、政治制度文明与政治行为文明的有机系统,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文明也必须使政治文明的这三个方面协调发展,有序推进。马克思指出:“政治情绪是国家的主观实体,政治制度是国家的客观实体。”这里的“主观实体”和“客观实体”实际上指的就是政治意识和政治制度。列宁则认为:“政治就是参与国家事务,给国家定方向,确定国家活动的形式、任务和内容。”孙中山先生也指出:“政治两字的意思,浅而言之,政就是众人之事,治就是管理,管理众人之事便是政治。”列宁和孙中山先生在这里所讲的政治主要是政治行为。根据以上经典作家的论述可以概括出政治文明是由政治意识文明、政治制度文明和政治行为文明三大要素构成的完整体系。从实质上看,政治实践即创立和改造社会关系的实践,是运用政治权力实现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的活动。但是,政治权力要真正发挥作用,必须有一定的理念和制度来支撑。否则,如果没有适当的制度和理念的支撑,政治权力的运行则处于无序状态,难以实现既定的政治目标,甚至给社会带来灾难。因此,社会文明的和谐运转也离不开政治意识文明、政治制度文明和政治行为文明的有机结合。可以说,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三维结构是一个互相依存的有机整体,在这一系统中,诸要素都有其特定的作用,并遵循一定的秩序和规则,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政治文明建设对这三者缺一不可。政治意识文明是政治文明的观念形态,政治制度文明是政治文明的规范要求,政治行为文明是政治文明的外在表现。
三
社会主义和谐文明的建设,从宏观上要协调和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之间的关系,使之协调发展;微观上而言,要使各自内部自身要素协调发展,和谐推进。在此基础上,还需采取一系列具体措施,推动社会主义和谐文明的建设,具体而言:
首先,加强制度建设,推进社会主义和谐文明建设进程。在和谐文明的建设中,制度起着根本的支撑作用,制度是使文明理念、文明规则、文明思想等转化为文明行为的载体,失去政治制度的依托,和谐文明的建设将失去保障,同时,政治制度蕴含的价值导向,又进一步引导文明的和谐发展。因此,任何一个社会若想使其社会文明和谐发展,都应致力于制度建设,只有在制度的支撑下,社会文明才能健康有序和谐地发展。制度建设的主要任务是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性,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特点。十六大报告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这为我们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加强社会主义制度建设,指明了基本途径。
其次,转变政府治理模式,推进和谐文明建设。如何使社会文明达到一种和谐的状态,政府的治理方式也是及其重要的,因为政府是和谐文明建设的主要承担者。借鉴西方国家治理社会的经验,“善治”似乎是一种值得参考采用的方式。所谓“善治”即是指现代政府在治理社会过程中发挥适当功能。善治的本质特征就在于它是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是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的一种新颖关系,是两者的最佳和谐状态。善治就是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过程;在一定的意义上说,就是进一步法治化的进程。在我们看来,我们的“善治”并不仅仅只是强调法治,而应该是德治和法治的有机结合,从而达到一种和谐境界。西方和中国古代社会,由于德治和法治得到了片面发展,即西方社会片面发展了法治,而中国古代社会则片面强调了德治,因而都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法兰克福学派所批评的“单向度的人”似乎与西方社会这种片面强调法治的传统无不相关。而在中国古代社会,由于片面强调德治,而这种德治又得不到法治的保障,所以造成了中国历史上很多昏君佞臣当道而德治不得的情况。可见,根据中国历史传统、国情及西方治理社会的经验使社会达到一种和谐状态的最佳治理方式是德治和法治有机结合的“善治”,在政府的“善治”下建设和谐文明就会变得更加容易。
再次,借鉴人类一切优秀文明的有益成果,在改革开放中加强文化交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文明的建设。人类社会的发展总是新旧交替,不断进步的。但新的代替旧的,是一个不断扬弃、吐故纳新、“扬弃”的否定之否定过程,而不是简单的否定。新生事物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往往脱胎于旧事物,从旧事物中汲取营养和精华,成长壮大。新的社会形态产生于旧社会形态之中,总是从旧社会形态中借鉴有益的东西,摈弃有害的、没用的东西,以利于自身的繁荣兴旺。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所谓和谐文明也是一个发展的、相对的概念,是指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的相对稳定和谐状态。社会主义和谐文明可以解释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的和谐发展状态。社会主义和谐文明作为新生的、进步的事物,其发展建设无疑也应当遵循这一规律,需要对以往人类文明成果进行扬弃,借鉴其中的有益成果。不同时代、不同社会形态、不同国家的文明在具有各自特点同时也具有某些共同性,而正是人类文明的这种共同性决定了各种文明之间具有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共同的规律和特点,以及可比性,因此这也使得各种文明可以相互借鉴、互相吸收对方的有益成果。对于此,季羡林先生曾指出:“文化交流是推动人类社会前进的主要动力之一”。“在这里,关键是一个‘交’字,一边倒,向一边流,不能称为‘交流’。古往今来,地球上不知道有过多少国家,多少民族,几乎每一个民族都有自己的文化创造。文化不论大小一旦出现就必然向外流布。我认为,这可以算是文化的一个特点,全体人类都蒙受了这个特点之利。如果没有文化交流,我们简直无法想象,今天的中国,今天的世界,文化会是一个什么样子,人民生活水平会是一个什么样子。”可见,吸收人类一切优秀文明成果,加强文化交流对于和谐文明的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社会文明的发展是由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四大要素交互作用而向前推进的过程,而且这四个方面像人类实践活动一样,也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
首先,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离不开物质文明的协同作用。
其次,政治文明和物质文明的发展同样也离不开精神文明的指引作用。
第三,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发展离不开生态文明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