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犯了诈骗罪判决时法院不会通知家属。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与原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相比,这一程序设计允许法官于开庭前,在控辩双方同时参与下,对案件的程序性争议问题集中听取意见。这样规定有利于确定庭审重点,便于法官把握庭审重点,有助于提高庭审效率,保证庭审质量。本款规定的审判人员可以是合议庭组成人员。听取意见的问题包括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这里规定的非法证据排除,只是听取意见。第三款是关于确定开庭日期后的送达活动以及对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的规定,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送达的对象及期限要求。根据送达对象的不同,具体包括如下几种情形:一、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根据本款规定,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对于公诉案件,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庭支持公诉,并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因此,将开庭时间、地点在开庭三日以前通知人民检察院,便于人民检察院做好出庭支持公诉的准备工作。二、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根据本款规定,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
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 六十八、 将第一百五十一条改为第一百八十二条,修改为: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没有必须通知家属的规定,一般都是通知当事人。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51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开庭前一定时间内,向人民检察院和当事人以外的其他诉讼参与人送达的要求准时到庭的诉讼通知书。其中应写明案由、开庭的时间和地点,请其准时出席法庭进行何种诉讼活动等内容。开庭通知书至迟应在开庭3日以前送达。
是犯罪人员都要告知家属,因为牵扯着一些别的事情,一个人失踪三年就可以判定为死亡,法院判刑人送到监狱,监狱会和当地派出所联系,派出所会与犯罪人的家人联系,因为牵着相关所有的为题,犯罪人员的户口会被迁到服刑的地方,所以家里人必须要知道。
判决书需要送达被告人
不需要送达其家属
目前实践中都不通知的。
只有送监狱服刑后,监狱才会正式给家属寄信告诉服刑的监狱、会见的时间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