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没有破裂或者尚未完全破裂,还能够维持,有和好的可能,即使一时调解无效,也不能准予离婚
2、法律依据:《婚姻法》(2001修正)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如果审判法官了解到双方只有一有一次争吵,肯定会劝和,法官判决夫妻双方离婚的前提是确认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即使是女方坚持,判离的可能性也不大。不过如果这次不判离。半年后女方再起诉离婚,那几乎100%判决离婚的,因为法官会认为女方是铁了心要离婚的。
离婚,应该是双方都同意才可以啊!你说的怎么判是财产怎么分吗?应该会协商处理的。
男方对女方很好,只是一次争吵,女方要求离婚,如果其起诉离婚,法院会根据法律的规定来判决,根据题目,男方是不同意这样离婚的,那么这样的情况符合《婚姻法》中“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情况,那么如果没有虐待、遗弃、严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一般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一般性的打骂、通奸、甚至嫖娼都不一定能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解除夫妻关系。都会进行调解。
只是一次争吵,对法律来说影响不大,一般都是会进行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