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取租房用公积金?

2024-11-24 11:4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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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租赁住房自住的,可以申请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材料如下:有效期内的租赁双方签定的租房协议(多人合租住房的须在租房协议中列明合租人名单及各自支付的租金额)、当地税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纳税发票(当年有效)、公积金卡、身份证到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填写《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核表》,中心在受理提取人的申请后,需通过有效途径对租赁行为和租金额等情况的真实性进行调查核实,并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扩展资料:

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基金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 

这里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2011年10月27日,住建部副部长齐骥表示,住建部正在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公积金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租房公积金

回答2:

一、上海租房提取公积金的条件
申请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1)申请人在本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2)申请人及配偶目前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3)申请人目前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等约定提取委托;
(4)申请人及配偶仅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一套房屋的租赁费用;
(5)申请人的租赁行为应当符合本市房屋租赁相关规定,租赁合同通过租赁平台办理网签备案;
(6)无配偶关系的2名及以上的个人共同参与租赁,同一时间段内仅允许其中一个申请人及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如申请人的配偶参与提取,也应当符合《通知》及本实施细则中申请人的提取条件(一)、(二)、(三)、(四)的规定。
二、上海租房提取公积金的金额
(1)每户家庭(申请人及配偶)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最高月提取限额为3000元,且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须保留1分以上余额);
(2)单次提取金额不超过三个月的提取限额。
三、上海租房提取公积金的申请方式
申请人应当通过租赁平台向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
申请人应当按网上申请流程填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申请表(租赁平台)》(见附件),办理提取申请应当提供身份证明信息、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婚姻信息、网签备案合同信息、租赁提取时间、租赁提取金额、银行卡信息和手机号码等申请信息。
四、提取时间和方式
申请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应当在房屋租赁期内提出,申请提取时间段应当在租赁时间段内。提取时间最短为一个月,最长可至租赁合同到期当月。每次租赁提取申请委托期可自行选择。
在申请人租赁提取委托期内,市公积金中心有权对申请人及其配偶的住房持有状况、住房租赁信息进行定期核验,核验频率至少一年一次,对经核验不符合租赁提取条件的申请人,市公积金中心将自动终止其租赁提取委托。
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的,采用转账方式转入申请人本人名下本市银行借记卡内,本市借记卡的开户行应当是市公积金中心规定的以下18家银行之一: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招商银行上海市分行、交通银行上海市分行、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市分行、平安银行上海市分行、上海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民生银行上海市分行、邮政储蓄银行上海市分行、中信银行上海市分行、光大银行上海市分行、兴业银行上海市分行、华夏银行上海市分行、广发银行上海市分行、北京银行上海市分行。以上银行名单如有变化将另行公告。
五、提取流程
申请人符合提取条件的,按以下流程办理:
(一)租赁提取申请
1、申请人通过租赁平台提出申请,并按网上办理流程及规定提供相关申请资料或者信息。
2、申请人提供申请资料或者信息齐全的,租赁平台按规定对申请人住房持有状况、住房租赁信息进行核验,市公积金中心按规定对申请人婚姻信息(包括单身和已婚信息)、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进行核验。市公积金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住房持有状况、住房租赁信息、婚姻信息进行核验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市公积金中心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资料或者信息有疑义的,可要求申请人进一步提供其他有效证明资料或者信息。
3、申请人的提取申请经审核通过的:
(1)每月上半月完成受理的,第一笔提取资金在当月月末前自动从申请人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申请人指定的本人名下本市银行借记卡账户内;每月下半月完成受理的,第一笔提取资金在次月月末前自动转入申请人指定的本人名下本市银行借记卡账户内。在申请人申请提取时间段内,每三个月由市公积金中心自动审核通过后,三个月的申请提取资金在当月月末前自动转入申请人指定的本人名下银行借记卡账户内。
(2)提取转账发起时,如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不足的,提取转账中止,市公积金中心通过系统自动发起补充提取。补充提取成功的,提取转账正常进行;余额仍然不足的,次月市公积金中心再次通过系统自动发起补充提取。再次补充提取余额仍然不足的,提取转账终止。申请人如仍需办理提取手续的,应当重新通过租赁平台向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
4、申请人的提取申请审核不通过的,市公积金中心应当告知申请人审核不通过的理由。
5、特殊情况处理。如申请人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户名含特殊字符、账户信息有错误或者存在多个账户,申请办理租赁提取手续的,需至市公积金中心各区管理部(以下简称区管理部)柜面咨询办理,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办理账户信息修改、账户合并后,再次通过租赁平台提出租赁提取申请。
如申请人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名为外文名、字符数过长或者户名含特殊字符且无法修改,将导致转账失败的,申请人应当至区管理部柜面提出租赁提取申请,由区管理部柜面受理并审核,通过复议方式为其办理租赁提取。
6、异议处理。如申请人对租赁信息、住房持有信息、婚姻信息、提取条件等核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至各区管理部提供无房证明、婚姻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申请复核,由区管理部柜面审核通过的,可继续进行租赁提取代发转账步骤。
(二)租赁提取变更及终止
申请时间段内发生手机号码、银行卡信息和月提取额等租赁提取信息变更的,申请人应当及时提供相关有效信息,通过市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www.shgjj.com)、微信(上海公积金)或者手机APP(上海公积金)、租赁平台等渠道,按网上业务规则、流程办理提取业务的变更。
申请时间段内申请提前终止提取的、购买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租赁合同发生变更的或者租赁合同解除的,申请人应当及时提供相关有效信息,通过市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微信或手机APP、租赁平台等渠道,按网上业务规则、流程办理提取业务的终止。
1、变更。申请人手机号码、银行卡信息和月提取额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网上业务规则、流程办理信息变更。变更后,市公积金中心将通知申请人信息已变更。
2、终止。申请人申请提前终止提取的、租赁期内申请人及其配偶购买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申请人租赁合同发生变更(包括承租人、租赁地址、租赁期限、租赁金额等信息变更的)或者租赁合同解除的,应当按照网上业务规则、流程办理终止。
市公积金中心定期(至少每年一次)通过租赁平台获取或者核验申请人及其配偶的住房持有信息、住房租赁合同变更和解除信息,如核验结果显示申请人不再符合提取条件,市公积金中心将自动终止申请人的租赁提取业务。
发生以下情形的,提取转账自动终止:
①申请时间段结束后申请人未再向市公积金中心提出提取申请的;
②申请人不再符合提取条件的;
③申请人连续两次补充提取失败的;
④申请人租赁合同信息变更或者租赁合同解除的。

终止后,市公积金中心将通知申请人业务已终止。申请人如需再次申请办理租赁提取的,应当在前次业务终止后,再重新通过租赁平台向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

回答3:

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住房公积金是五险一金当中的一金,对我们购买房子的人来说起了非常大的作用。而且为了减轻我们买房的负担,现在住房公积金除了可以买房之外,还可以提取出来。当然了,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并不是随便可以提取的,只有符合规定才能提取出来。

那么,什么情况下才可以提取公积金呢?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有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租赁住房自住的;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支付房租的;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如果满足条件,领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呢?

针对不同的情况,提取公积金所需的材料呢也不同,下面给大家介绍,我们生活当中比较常见的几种公积金提取方式:

首先如果购买的是一手房源,需要准备的材料:1.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2.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了以上资料外,还需要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那如果购买的是二手房,提取公积金需要的材料:

1.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最后介绍一种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一种公积金提取方式,因为现在通货膨胀率特别特别严重,物价飞速的上涨。总之就是什么都涨,就是工资不涨,所以很多人都是贷款买房的。那么,贷款买房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呢?

1.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合同的复印件

3.首付款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注:如果是购买公有住宅楼房、自建住房、离休退休、租房等等,也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那么根据不同的情况,公积金提取的材料也是不同的。如果哪里有不懂的地方,可以在下方评论交流,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回答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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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广州市租房申请提取公积金的条件:

  1、在租赁合同期内已到房管租赁部门办理了备案手续,提取申请应在租赁合同备案之日起半年内,且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提出,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两次提取最长间隔不能超过一年(超过一年的,最多只能提取一年的房屋租金),至租赁期满;

  2、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所租房屋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

  3、只限承租人本人提取;

  4、中心审批人员可在租赁合同期内不定期上门抽查核实职工的租房行为是否真实,不真实的取消因租该套房屋产生的提取资格。

  二、广州市租房提取公积金需提供的材料:

  1、提取公积金需要提取的材料:

  ①职工符合规定提取条件的,应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本人身份证、提取申请人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广州市内的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农商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其中一家)、相应证明材料(详见第2点)。销户提取的,如已领取对账簿的职工还需提供对账簿原件。

  ②由单位经办人办理的,另需提供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明细表》及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委托书》;由他人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公证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职工死亡提取的不能由单位集体代办。

  2、租房提取的,每次申请公积金均需提供下列材料:

  ①提供加盖“备案专用章”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与单位签订的租房租赁合同原件与复印件;

  ②房租发票原件与复印件,如果是与单位签订租房合同无法提供发票的,可提供收据(需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③房管部门出具的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承租人名下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证明原件一份(自出具之日起一个月内提出申请)。

  三、广州申请提取公积金的办理流程:

  1、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

  2、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并录入扫描资料;

  3、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

  4、提取转账。

  提取申请人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至提取房屋所在行政区域的中心办事处或管理部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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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5:

一般提取租房用公积金的流程是:申请人应当在房屋租赁期内提出申请,申请提取时间段应当在租赁时间段内,最短为1个月,最长可至租赁合同到期当月。
申请人提供申请资料或信息齐全的,公积金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住房持有状况、住房租赁信息、婚姻信息进行核验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如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资料有疑义的,可要求申请人进一步提供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前期租客需要准备好公积金流水单、租房合同、身份证复印件,还要先去银行办一张提取公共基金的联名卡,然后在网上打印一张公积金的提取单或者去当地公积金管理局和工作人员要一张公积金申请表,准确填好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联名卡号。最后把所有资料交给相关工作人员就可以等待审核结果了。
另外租房公积金的提取分为两类:1、按季度提取,一月最高提取1500,一季度4500元;2、按房租提取,需要提交租房合同/房产证等材料辅助申请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