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和我的女朋友想要结婚,但是她的父母不同意,一直藏着户口本不给我们,请问可否通过法律手断让她的父母交出户口本。还有听说只要当地公安局或户籍管理中心出据相关证明关加盖印章,也是可以办理结婚证,请问是这样的吗?我和我的女朋友想要结婚,但是她的父母不同意,一直藏着户口本不给我们,请问可否通过法律手断让她的父母交出户口本。还有听说只要当地公安局或户籍管理中心出据相关证明关加盖印章,也是可以办理结婚证,请问是这样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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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的规定,没有户口本仅凭身份证是无法进行婚姻登记的。可以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户口证明,然后带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户口证明)到双方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就可以领结婚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