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拆迁,结婚后拿的安置房,领的房产证上写的我老公的名字,离婚算共同财产吗?要不要分割?

2024-11-24 00:20:11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不算共同财产。这房子是婚前拆迁,而拆迁的时候会登记户主,而结婚后拿到的安置房也是你老公的私人财产,跟你是没有任何关系的,所以离婚后该财产是属于你老公个人所有。如果说你老公愿意跟你分割,你可以享有,但如果他不愿意,你就算打官司,也不会分给你!!

回答2:

如果拆迁前的住房是共有的,那拆迁后的赔偿就该还是共有的。
同理,拆迁前是某一个人的,拆迁后赔偿也当然是某一个人的,这符合公平原则。
你如果离婚,是可以提出住房要求的,但这不是法院必须判决给你的前提条件。相反,你老公如果愿意这样做,那是他的自愿行为。当然,你也可以用其它条件和他交换。

回答3: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7条和婚姻法解释二的规定,夫妻的共同财产主要包括: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不包括明确只属于夫妻一方的赠与或继承;
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主要有几个方面:①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于公司或企业所得收益。如果投资享有的收益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则对该公司或企业经营所得利润例如股权分红等,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②一方以个人房产出租的。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租金一般认定为共同共有。③其它情况。具体实践中,法院一般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对各种形式的个人财产婚后收益是基于财产的自身增值还是基于夫妻共同行为产生具体加以判定,前者原则是为个人所有,后者则为共同共有。
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夫妻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上述财产属于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没有特别约定的,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回答4:

你的房产证是婚后领的按婚姻法规定房产是属于夫妻双方所有,是双方共同财产,离婚的共同财产每人各一半分割。

回答5:

不算共同财产,不过拆迁有没有算上你的户头,如果算了你户头那你可以要回属于你自己的那份房产或者资金。相反如果没算你的户头的话 那就和你没什么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