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办理结婚登记,户口本婚姻状况空白,两种情况,一是结婚了,没有更改婚姻状况,而婚姻状况空白,不可以办理结婚证,二是没有结婚,婚姻状况空白,可以办理结婚证登记。
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需要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结婚登记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时限与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
在京结婚登记的新人
如果有这种问题,一般视同未婚。
因为户口簿上婚姻状况一栏为空白,青岛市两成新人领结婚证遭拒,被要求回去填补后再登记。看到这个消息,孙先生焦急地给本报打来电话反映说,自己外地户口的女朋友就是这种情况,而两人又准备近日在北京登记结婚。他担心会因此领不到结婚证。对此,市民政局婚姻管理处处长李紫薇表示,在北京申请结婚登记的新人,如果户口簿上婚姻状况一栏是空白,一般视同未婚。按照新婚姻登记条例,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必须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如果声明书上声明自己是未婚,而户口簿上是“已婚”,两者不相符,那么当事人就必须先去派出所变更户口簿才能办理结婚登记。新条例强调的是自律,填写虚假的婚姻状况造成的后果和责任都由当事人自负。
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负责人说,办理结婚登记后,专程到派出所更改婚姻状况的市民几乎没有,而在户籍管理上也没有明文规定,绝大多数人都是在搬家或人口普查时才顺便办理变更,所以结婚多年户口簿上还是“未婚”的大有人在。
这个当然是没有问题的,只要到了法定的结婚年龄,户口本的婚姻状况空白也没有关系,都可以登记结婚领结婚证的,因为很正常的呀,我们没有办理结婚证的时候,户口本的婚姻状况本身就是空白的,即使你结婚以后,除非是重新去换新的户口本,才会重新填上已婚,或者是怎么样?所以这个肯定是没关系的,只要你到了法定的结婚年龄,带上户口本就可以去办理婚姻登记了,这是很方便的,所以跟户口本婚姻状况是否空白是没有关系的
可以
应该可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