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我欣赏导演不思凡的出发点。这几年来,中国的动画电影市场一直充斥着对美日动画的模仿,其中甚至有一些作品在技术上异常成熟——比如说,中国有两部藏獒题材的动画电影,由于导演和流程上完全由美日方面掌控,对视听语言的把握都非常洗练。对这些电影本身的素质我是非常佩服的,但同时,我打心底对这些片子有着微妙的抗拒感,无法亲近它们。
而且《大圣》火了之后的这两年,越来越多的投资进入了动画产业,业界的心态其实是比较浮躁的,大家的关注点总是在于商业逻辑:做这样的动画能否成为爆款?有没有成功的先例?
在这样的前提下,坚持做自己的东西显得难能可贵。更重要的是,不思凡是国内动画导演中,极少数敢于在作品中加入有深度的思考,个人标识极其明显,作品风格拥有非常强辨识度的。他真是在用非常真诚的态度做动画,完全不受外界影响。用一个词来形容他的话,大概就是「赤子」。
而另一方面,不思凡在短片时代还不明显的对于视听语言不成熟的短板,搬上大屏幕后被充分暴露了出来。《大护法》作为一部电影,拥有着非常让人惊艳的概念,而在实现过程中太不成熟。换句话说,虽然《大护法》的文本足以发人深思,但作为电影来讲,缺乏电影本身文法的掌握,即视听语言(演出)上的考量;而作为二维动画来讲,缺乏动画本身文法的掌握,即作画。
这带来一个问题——我们当然都知道最优秀的作品都是内容与形式兼备的,但是当作品的内涵因为技术上的缺憾而没有被完整传达给观众,当作品的内容和形式没有做到协调时,我们仍应当夸赞其内涵吗?
这个问题对于不同人会有不同答案,这取决于你对动画,对电影的态度是什么,而又希望能从中获得什么。我一向的态度是,没有形式做支撑的内容是站不住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