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借我1万至今未还,有借条,和手印,现在我要是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走,我可以要回吗,我要怎么做

2024-12-29 19:22:08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如果借款时间超过两年,并且在该期间你未主张还款,那就意味着超过诉讼时效,如果起诉,法院也是可以受理的,但是如果你的这位朋友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抗辩,那法院只能驳回了。这种情况下很难要回,法院已经不管了,完全靠对方的自觉。
若未超过两年时间,那你完全可以起诉,并且有证据,应该可以要回的。
既然你已经想到以法律手段要回欠款,那已经意味着他不想给了。

回答2:

你好,如果你有借条,首先要看上面是否约定了还款时间。如果你的欠条约定了还款时间,比如2010年9月2日还,你就需要等还款日期到了,对方不偿还,才能去起诉。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你随时可以要。现在就可以去法院起诉,而且适用最长时效20年。你的欠条可以当做证据。
诚辉事务所:小徐

回答3:

只要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可以要回。
到法院起诉要求还款。

回答4:

可以吧。

回答5:

既然是朋友 就没必要这样了吧 你直接要呗 要是不给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