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被驳回,律师没有为我搜集证据,只等开庭和结果,有什么事都让我自己去找的。律师费会退回一部分吗?

2024-12-12 13:4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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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首先,根据《律师法》第三十条规定, 律师担任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的,应当在受委托的权限内,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五条规定, 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
其次,该问题中,双方就律师的服务,以及退费问题可以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向当地司法机关,律师协会等部门举报,或者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 规定,《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规定, 因律师服务收费发生争议的,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的律师协会、司法行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调解处理,也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