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在原宝安县公安局的基础上成立深圳市公安局。此后10年间,随着深圳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逐渐发展壮大,从一个处级局升格为副厅级局。1990年7月,设立福田、罗湖、南山三个公安分局。1992年,撤销宝安县,设立宝安、龙岗区,分别成立宝安、龙岗公安分局。1998年,设立盐田区,沙头角公安分局更名为盐田公安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