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区丢车,要看你们和物业公司的合同里面是否有约定,或者说你们小区的停车是否收取停车费;如果有约定或者收取停车费物业公司是要承担一定责任的。否则是不承担的。在车棚丢失的,如果是收费的,那么可以要求其承担责任,责任大小看实际情况。在门栋口丢失的,不承担责任。这个有很多实际案例了。
2、至于绿化问题,当初你们购房合同,或者房产商的广告中有约定的从约定,如果他们没有履约,可以要求继续履行或者告其违约,要求退还部分款项。
不一定,要看双方有没有约定,也不能仅从是否收费来判断.主要依据是看你和物业公司签定的物业管理合同中的约定,看物业管理公司在合同(或其他约定)中提供给你怎样的服务,如果因为这些服务原因引起事故,物业公司肯定有责任(比如合同中约定会提供车场的安全服务),若物业公司按合同履行了他的职责,则物业公司不承担责任.通常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才能确定.
首先你必须与物业之间有车辆保管服务的关系(即签定保管合同或协议,或者有发票等证据证明存在这种保管服务与被服务关系),同时有证据证明物业没有尽到责任(即失职),则物业有丢车责任。
可以向物业索赔。你单与物业公司签的合同,由该公司负责住宅区的安全保卫、清洁卫生等,因此成立保管合同。你又缴纳了物业费,可以按《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四条规定进行索赔,该条款规定“ 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物业公司承担着住宅区的安全保卫责任对车辆的被盗是存在重大过失的。因此你可以索赔。
去当初你们购房合同中去寻找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