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实施条例 第四条 教师资格分为: (五)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以下统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你属于这一类) 第五条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另外,只要任教的学校层次不高于所取得的教师资格层次,都是可以的。 所以,你中、小学,而不需要再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