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
一、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三、同居双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未到结婚年龄的公民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或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未经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指出:“自1994年2月1日起,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此间,我国不承认事实婚姻法律效力
所以,现在不领证就是非法同居。
不算,事实婚姻必须开始于1994年2月1日之前,且当时女的满20周岁,男的满22周岁
不存在任何不适合结婚的疾病,且之前没有婚姻
好像是3年吧
1994年以前的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婚姻是事实婚姻,以后的是非法同居
没有结婚证现在就不叫结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