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报到期间(2010年8月31日-9月1日),学院在宁波市火车南站、汽车南站和长途客运中心设有接待处,安排专车接站。
2、 学员应携带录取通知书按时报到,因故推迟报到须经学院政治部批准。未经审批,逾期一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3、 部队生报到时,应携带单位开具的行政介绍信、党团组织关系和供给关系,并带齐原单位配发给个人的被装。
4、 地方生报道时,应携带个人档案、党团组织关系和注销户口的证明材料。入学后经复检、复审合格后即入伍(入警)。
5、 学院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小港镇红联振兴西路205号公安海警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