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光海同志主持委全面工作。
吕全明同志协助庄光海同志抓委日常工作,分管市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市经济合作办公室工作,做好委交办的工作。
李中经同志主持市地方铁路局工作,做好委交办的工作。
徐仲圣同志分管产业培植方面的工作,联系工业和技术创新方面的工作,做好委交办的工作。
姚书华同志主持市服务业办公室的工作,分管地区经济与资源环境科的工作,做好委交办的工作。
彭燕同志分管市开发性金融合作领导小组协调办公室、财政金融贸易科、人事、纪检方面的工作,做好委交办的工作。
公茂成同志主持市工程咨询办公室的工作,分管体制综合改革科、医改办和工程咨询方面的工作,做好委交办的工作。
唐桂武同志分管农村经济科、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的工作,做好委交办的工作。
王乐伟同志分管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机关党委的工作,做好委交办的工作。
刘辉同志分管能源交通科、高技术产业科、社会发展科的工作,做好委交办的工作。
王学峰同志主持市信息中心的工作,分管发展规划科、国民经济综合科的工作,做好委交办的工作。
李新忠同志负责南坊开发建设指挥部发展改革方面的工作,做好委交办的工作。
徐克同志分管对外合作科的工作,协助彭燕同志分管财政金融贸易科的工作,做好委交办的工作。
张峰同志分管固定资产投资科、工业科、行政审批管理科的工作,做好委交办的工作。
毛德坤同志协助姚书华同志分管市服务业办公室的工作,做好委交办的工作。
范维传同志协助姚书华同志分管市服务业办公室的工作,做好委交办的工作。
周国梁同志主持市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日常工作,协助吕全明同志分管市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的工作,侧重重点项目建设方面的工作,做好委交办的工作。
马兴初同志协助吕全明同志分管市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的工作,侧重经济合作、县域经济方面的工作,做好委交办的工作。
张宗武同志协助王乐伟同志分管办公室、机关党委的工作,做好委交办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