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阳理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第三章第八条第五款规定:四年制本科生全学程必修课、限选课程累计重修6门次及以上、专升本学生必修课程、先选课程重修3门次以上(因病或其他原因,经系院领导批准,学院教学管理部门备案,缓考者除外)不授予学士学位 。所以你还有一次机会啊!!
只要补考过应该是给发证的实在不行就潜规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