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对账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会计核算要求账簿登记清晰、准确,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种种原因,账目难免会出现错漏。
因此,需要经常进行对账,即将会计账簿记录的有关数字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者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规范》要求,各单位的对账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扩展资料:
会计对账的主要内容:
1、账证核对,是根据各种账簿记录与记账凭证及其所附的原始凭证进行核对,核对会计账簿记录与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的时间、凭证字号、内容、金额是否一致,记账方向是否相符。
2、账账核对,是指对各种账簿之间的有关数字进行核对。核对不同会计账簿记录是否相符。包括:总账有关账户的余额核对;总账与明细账核对。总账与日记账核对;会计部门的财产物资明细账与财产物资保管和使用部门的有关明细账核对等。
3、账实核对,是指各种财产物资的账面余额与实存数额相互核对。核对会计账簿记录与财产等实有数额是否相符。包括:现金日记账账面余额与现金实际库存数核对;
银行存款日记账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各种材物明细账账面余额与材物实存数额核对;各种应收、应付款明细账账面余额与有关债务、债权单位或者个人核对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对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六十三条 规定:各单位应当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字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者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对帐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一、《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对帐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二、有关法规条文如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六十三条规定:各单位应当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字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者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对帐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1、帐证核对。核对会计帐簿记录与原始凭证、记帐凭证的时间、凭证字号、内容、金额是否一致,记帐方向是否相符。
2、帐帐核对。核对不同会计帐簿之间的帐簿记录是否相符,包括:总帐有关帐户的余额核对,总帐与明细帐核对,总帐与日记帐核对,会计部门的财产物资明细帐与财产物资保管和使用部门的有关明细帐核对等。
3、帐实核对。核对会计帐簿记录与财产等实有数额是否相符。包括:现金日记帐帐面余额与现金实际库存数相核对;银行存款日记帐帐面余额定期与银行对帐单相核对;各种财物明细帐帐面余额与财物实存数额相核对;各种应收、应付款明细帐帐面余额与有关债务、债权单位或者个人核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