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第一部分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 抗菌药物的应用涉及临床各科,正确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是提高疗效、降低不良反应发生率以及减少或减缓细菌耐药性发生的关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是否正确、合理,基于以下两方面:(1)有无指征应用抗菌药物;(2)选用的品种及给药方案是否正确、合理。 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一、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及血、尿常规等实验室检查结果,初步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以及经病原检查确诊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由真菌、结核分枝杆菌、非结核分枝杆菌、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亦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缺乏细菌及上述病原微生物感染的证据,诊断不能成...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
、病毒感染,如感冒、流感等不宜使用抗生素。
2
、发热待查(除非病情严重,临床经验高度怀疑细菌感染者)不宜使用抗生素。
3
、
皮肤及粘膜等局部应尽量避免使用抗生素,以免引起耐药菌产生或变态反应。
4
、青霉素(
g
):是第一个发现的抗生素,肺炎球菌、
a
组溶血性链球菌及脆弱类杆菌的厌氧菌感染等仍属首选药物。
5
、大环内酯类:宜用于轻度、中度呼吸道感染、支原体及衣原体感染。
6
、氨基糖甙类:每日一次加
10%
葡萄糖液
100ml
,静滴疗效好,毒性小、不易产生耐药菌株,宜用于
g
-
杆菌感染、金黄色葡萄球菌感染等,疗程约
7
天。要注意其能引起耳、肾毒性。
7
、喹诺酮类:多适用于尿路感染、肠道感染及轻度、中度呼吸道感染。
8
、头孢菌素:除第一代、某些第二代及口服制剂外,一般属于非首选药物。如属于中度及重度医院内感染可用第三代头孢菌素,属于医院内重症感染、重症混合感染(需氧菌及厌氧菌)、免疫功能低下病人可考虑用泰能。
9
、最好按细菌药敏试验结果选药。要熟悉选用药物的抗菌活性、药效学及药动学。
10
、当一种抗菌药物能控制感染时,尽可能不采取联用,减少不必要的使用抗菌药物。
11
、单一抗菌药物无效时或重度感染病人,可按药敏试验选用两种抗菌
药物联用,一般不联用三种以上的抗菌药物。
12
、静滴抗生素比口服抗生素贵,如病情许可应口服抗生素。
13
、严重感染的病人初期需要静滴抗生素,待病情稳定后可改用相同口服抗生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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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症感染者如用头孢他定及泰能可考虑经验治疗。在某些临床情况下也可考虑次强广谱抗生素如头孢哌酮,这样可延长前者的抗菌性。
15
、要严格掌握万古霉素适应症,①由耐β
—
内酰胺抗生素的
g
+
球菌引起的严重感染。②
g
+
球菌感染病人对β
—
内酰胺抗生素严重过敏;③抗生素相关肠炎患者,用甲硝唑治疗无效,或病情十分严重,并有危及生命的可能等再用该抗生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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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遇两种抗生素对同一种细菌敏感时,则选其中便宜的。
17
、一般急性感染。抗生素在体温恢复正常,症状消失后继续用
2~3
天。急性感染病程不易迁延者(如急性肠炎),病情基本控制后
1~3
即可停药。
g
+
球菌肺炎;退热后
3~5
天,金葡菌肺炎疗程需要稍长可停药。
g
-
杆菌肺炎;退热后
5~7
天可停药。尿路感染;疗程
3~5
天,反复发作者稍延长。败血症;病情好转,体温正常
7~10
天后再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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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感染,应用抗生素后临床疗效不显著,一般在
72
小时应考虑改用其他抗菌药物。
19
、外科预防性用药:一般而言可在手术前
30
分钟预防性给药。
20
、对新药、高档药的商品名、化学名与现有的抗生素对照,是否原有的抗生素改变了商品名。必须熟悉新药、高档药的抗菌谱、适应症、不良反应、配伍禁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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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生素配伍要合理:两种抗生素同时应用,尤其要考虑有无理化、药理等配伍禁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