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评2006年“年度十大法治人物”的人物和集体4日晚在中央电视台“法治的力量2006”上集体亮相。
这十大年度法治人物分别是:模范检察长姜德志、勇于承担责任的肇事者妻子梁群兰、英模监区长黄俭、和谐群英“中国律师协会”、打拐英雄施华山、第一位建议酒标签明示“饮酒有害健康”的王英、人民满意的好法官黄学军、守望和谐“女子护村队”、法学的耕耘者应松年、“和谐天使”司法所所长汤群芳。
据介绍,为体现年度法治人物的法律层面权威性,由中宣部宣教局、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和中央电视台主办的“12·4”特别节目“法治的力量2006”专门聘请了张明楷、何秉松等国内知名的10位法学大家组成评委会,评选出了2006年“年度十大法治人物”。
“年度十大法治人物”是从当年在中国法治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人物中选出21位候选者,将他们的名单和事迹在平面媒体和央视国际网站上公布,经过观众票选、专家评议后最终产生。十位年度法治人物属于不同的年龄阶段、不同的行业,但都为2006年的中国法治进程做出了突出贡献。
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从2001年开始,每年这天,中宣部、司法部和中央电视台都会推出一台“12·4”特别节目《法治的力量》。这个节目一直由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承办。
模范检察长 ——姜德志 姜德志是吉林省反贪局局长,而他在这个特殊职业中又显特殊,因为他猎捕的腐败官员大都身处要职。2000年,他参与查办了成克杰腐败案,这是迄今为止涉案官员级别最高的案件。2002年,他又参与查办了轰动一时的原沈阳市市长慕绥新案,并荣立一等功。
姜德志检察官以自己的恪尽职守,向一个又一个貌似强大的对手提出质疑;以自己的智与勇,去揭示一个又一个堂皇假面背后的真相;他是社会肌体健康运转的医者,既铁面无私又饱含深情,他对正义和良心的坚守,源自于一个优秀的检察官对法律坚定的信仰。
勇于承担责任的肇事者妻子——梁群兰 四川妇女梁群兰,在一次车祸之后她的丈夫肇事逃逸,她独自承担起了照顾伤者、筹集治疗费用的重任,并且力劝丈夫自首。其间,母亲去世,两个双胞胎女儿少人照顾,来自伤者家属的责难声不绝于耳;已经贫困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但是这些都没有阻止梁群兰为了承担责任的努力。
有了自觉的基础,法律才会有强大的生命力。梁群兰用一个女人的果敢与承担,响亮地告诉我们什么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法制基础和精神动力
英模监区长——黄俭 黄俭是黑龙江省鸡西监狱的一名监区长,由于长期从事教改工作,获得了无数的荣誉,同时也由于他的真诚感动了无数的服刑人员,工作33年,改造了数千犯人,据对统计目前没有一名犯人重新犯罪,改好率达100%。今年元月份被司法部授予全国一级英模的称号。
监狱作为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监狱警察是实现监管安全的执行者,是确保监狱整体全面和谐的决定因素。黄俭监区长工作了33年,改造了数千犯人,据对统计目前没有一名犯人重新犯罪,改好率达100%。他不仅仅是完成一项工作,更是一项功在千秋的伟绩。
和谐群英——中国律师协会 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基础重要组成部分的律师制度和律师职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负有特殊责任。中国律师协会作为律师群体的代表做了大量的积极有效的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了独特的力量。
打拐英雄——施华山 施华山是江西省贵溪市公安局流口派出所的政治教导员。他13年解救145名妇女,平均一个月解救一个。与此同时,13年的解救生涯给施华山也留下了满身的伤痕。而这些,都不曾让施华山有过一丝的退却。是什么支撑着施华山舍生忘死一次次地奔波在解救途中?施华山说,一是警察的天职,再有是乡亲们把最后的希望都寄托在警察的身上,这是无法拒绝的。
他用执著与智慧安慰了千百个曾经痛苦的心灵;以努力和真情捍卫着人的尊严。他用行动告诉百姓什么是一个基层民警所理解的幸福,更凭借着自己的行动成为和谐社会坚定的维护者。
中华反酒第一人——王英 8年前,河南女教师王英的丈夫因酗酒引发胰腺炎死亡。她开始了长达八年的诉讼。先是针对酒厂,再是针对工商部门中的商标管理机构。她的要求是在所有的酒的商标上明示“饮酒有害健康”。
八年间,一场又一场的公益诉讼,她从简单的一己之愤的宣泄变成满腔热血地为公众利益代言;从单纯地一己之力的鼓与呼到拿起法律武器对法制进程有所推动。和谐社会的显著特征便是对公众利益的最大化地保护,王英用自己不懈的努力成为和谐社会坚定地维护者。
人民满意的好法官——黄学军 黄学军同志系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自1988年加入法官队伍以来,黄学军同志共办结了2000多件案件,她灵活运用“审、裁、调、判”等各种司法技巧,妥善调处了大量民事纠纷,化解了许多社会矛盾,真正做到了公正与效率的高度统一、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结合。自2000年以来,她先后荣获佛山中院的办案能手,广东高院的“人民满意的好法官”称号,佛山市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称号,全国妇联授予“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广东省委授予广东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广东省政府授予“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等一系列荣誉称号。
人民法官是创造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黄学军用她的努力与智慧让老百姓深刻地体会到,法律就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坚定基石。
守望和谐——女子护村队 云南瑞丽的有一个边陲小寨,名叫坎南村,就是这样的一个普通村寨却曾经被泛滥的毒品侵害和主宰将近20年。终于在2002年的一天,这些被毒品害得家破人亡的女人们站了出来,她们在当地政府和公安边防部队的支持下,成立了坎南村缉毒女子护村队。一群柔弱的女子亲情的语言挽救着一个个被毒害的生命,坚强的臂膀支撑起一个美丽的村庄。
奔走在边境线上的女子护村队用爱与关怀,有效解决毒品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毒品的社会危害,成为和谐社会中最为美丽的守望者。
司法好干部——汤群芳 汤群芳,女,中共党员,1963年9月生,1986年8月参加工作,现为武胜县司法局飞龙司法所所长。
她长期扎根基层,忘我工作,积劳成疾,于今年5月确诊为中晚期肾衰竭尿毒症,病倒在工作岗位上。
汤群芳同志对党的事业无限忠诚,对人民群众无限热爱,20年如一日,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被誉为“和谐天使”,受到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干部群众的广泛赞誉。
汤群芳二十年如一日,为百姓的和睦无适无莫地止讼息争,为社会的和谐无怨无悔地排难解纷;她以公正心和责任感,践行着“把法律法规送到千家万户”的誓言,以滴水穿石的精神和无微不至的关爱,创造了无一调解事件转化为刑事案件的奇迹。她向世人展示了我国509万人民调解员的辉煌业绩和时代风采。
法学的耕耘者————应松年 应松年教授多年来一直致力于行政法、行政诉讼法教学、研究,是我国第一批行政法硕士研究生导师,是最早的行政诉讼专业博士生导师之一。参与编写我国第一部行政法学教材《行政法概要》,主编法学统编教材《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等为行政法学教材建设、为行政法学的发展,作出了突出的贡献,促成在中国确立了对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制度。这必将推进我国行政行为的法制化、规范化,推进我国建设法治社会和谐社会的整个进程。
满园桃李的应松年教授,在法学的建设,法律的实务,法治的宣传教育诸个方面,都取得了杰出的成就。
知不道!